(第14号)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6日依法选举产生克拉玛依市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根据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须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克拉玛依市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 凯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2024年1月6日